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牛区惠民殡葬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6〕17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成都市各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均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
1、金牛区户籍居民;
2、非成都市户籍,在金牛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3、驻金牛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非成都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4、在金牛区居住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
5、在金牛区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
6、公安金牛分局确认为未知名的遗体。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1.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
2.3天以内(含3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费、针剂式防腐费;
3.普通炉火化费,火化证工本费;
4.其他基本服务费:遗体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整容费、遗体抬移费、卫生纸板费;
5.1年的骨灰寄存费:骨灰基本寄存费、骨灰寄存证工本费、红白绸费;
6.100元以内(含100元)的骨灰盒(坛)费。
补贴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以上6项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具体标准详见《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详细情况一览表》(附件1)。
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按在殡仪馆或者殡仪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补贴,若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遗体处理单位)自愿选择上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选择上述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由非殡仪馆、非殡仪服务站(不属于我市各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殡仪服务个体或公司等)提供的殡仪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差价,均由丧事经办人自行承担。
(三)补贴方式及申办流程。
1.丧事经办人选择在成都市殡仪馆、成都市东郊殡仪馆以及新都区东林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时,由承接火化业务的殡仪馆直接对丧事经办人按基本殡葬服务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区民政局每季度末对上述3家殡仪馆提供的票据和《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结算清册》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据实结算。若审核时发现票据和《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结算清册》不符时,由区民政局到上述3家殡仪馆核准《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费用清单》后据实结算。
申办流程及提交资料:符合补贴条件的丧事经办人在殡仪馆申办火化业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殡仪馆领取《成都市惠民殡葬补贴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金牛区户籍居民:需提供户口簿或居民死亡户籍注销证明;
(2)非成都市户籍但在金牛区就读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的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驻金牛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非成都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需提供所在部队或部队干休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4)在金牛区居住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成都市居住证》;
(5)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
(6)公安金牛分局确认的未知名遗体:需提供金牛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
(7)丧事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8)逝者的死亡证明。
殡仪馆负责对丧事经办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实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标准进行直接补贴;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应不予受理。
2.丧事经办人选择在成都市殡仪馆、成都市东郊殡仪馆和新都区东林殡仪馆以外的其他成都市域内殡仪馆火化的,由丧事经办人办理完火化业务后,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进行补贴申领。
申办流程及提交资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丧事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领取并填写《金牛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补贴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金牛区户籍居民:需提供户口簿或居民死亡户籍注销证明;
(2)非成都市户籍但在金牛区就读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的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驻金牛区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干部)、非成都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需提供所在部队或部队干休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4)在金牛区居住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成都市居住证》;
(5)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
(6)公安金牛分局确认的未知名遗体:需提供公安金牛分局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
(7)经办人身份证;
(8)逝者的死亡证明、火化证;
(9)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殡仪服务清单。
区民政局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实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标准,将补贴发放到其提供的有效银行卡上;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不予受理。
(一)补贴项目及标准。对金牛区户籍的逝者在骨灰安葬上选择实施塔葬、壁葬、花葬、树葬、草坪葬、一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内安放3个及以上骨灰和不保留骨灰等节地生态葬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补贴。
(二)补贴方式及申办流程。
1.节地生态葬一次性奖励补贴发放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负责办理,对选择了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金牛区户籍的逝者家属(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到区民政局提出奖补申请后,区民政局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奖励补贴条件的对象,采用直发方式,将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到逝者家属提供的银行卡上;对不符合奖补条件的对象不予受理。
申办流程及提交资料:符合奖励补贴条件的逝者家属(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金牛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逝者家属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2)逝者户口薄或居民死亡户籍注销证明、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
(3)公墓及合法的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节地生态安葬证明。
2.对不保留骨灰的逝者,由丧事经办人与成都市殡仪馆、成都市东郊殡仪馆、新都区东林殡仪馆或成都市域内其他正规殡葬服务机构(附件4)签订处置骨灰《委托单》,并由殡葬服务机构给予1000元的节地生态葬奖励补贴。殡葬服务机构凭《基本殡葬服务补贴项目结算清册》和《委托单》到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据实结算。若审核不符,由区民政局到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核查无误后据实结算。
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贴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
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好全区的惠民殡葬政策,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区财政局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划拨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区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惠民殡葬工作并组织开展政策宣传。
(一)本实施细则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经发改部门批准,如殡葬收费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我区现行的《金牛区殡葬救助实施办法》(金牛府办发〔2015〕8号)同时废止。
(完,凤凰陵园转载)
凤凰陵园因在凤凰山麓又被称为"凤凰山陵园"或"凤凰山公墓",是成都十大公墓之一,也是成都北区离市区最近的墓园之一,交通十分便利。
© 2022 成都凤凰陵园(凤凰山陵园) 蜀ICP备202200080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