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提高生态安葬奖补标准
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绿色殡葬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已于近日印发(点击查看文件),将于2021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行动计划》,成都将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为契机,创新推动绿色殡葬工作,完善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到2023年,实现全市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配套基本健全,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80%,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消除居民小区搭棚治丧乱象。
提高节地安葬、生态安葬奖补标准
生态安葬奖补3000元/个
节地生态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以及骨灰立体安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安葬骨灰的安葬方式。近年来,成都通过推行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使越来越多市民群众接受了绿色殡葬方式。为全面落实成都市惠民殡葬政策,确保群众充分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红利,《行动计划》提出,加大节地安葬奖补力度,节地安葬奖补1500元/个;加大生态安葬奖补力度,生态安葬奖补3000元/个。
同时,坚持属地政府主导,将在全市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除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外,其他区(市)县新建(扩建)1个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市级建成1—2个生态葬市级示范项目,保障群众公益性安葬需求。将对现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绿化率。现有经营性公墓新增建设区域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比例达到30%以上。鼓励现有经营性公墓(机构)捐赠公益穴(格)位。全市形成以生态葬市级示范项目为引领,以树葬、花葬、草坪葬、微型墓葬、壁葬等为主要形态,彰显具有公园城市景观特质的节地生态安葬体系。
在推进殡葬设施改造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成都要加快推进殡仪馆、殡管站(殡管所)建设和改造工作,重点完成火化炉环保改造,不断提高殡仪馆、殡管站(殡管所)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环保标准。简阳市在计划期内完成殡仪馆易址新建项目,简阳市和成都东部新区的火化率在计划期内提高到全市现有平均水平。
今年10月,还将建成成都市智慧殡葬服务监管系统平台,实现遗体全程跟踪和殡葬服务全链条监督,并将服务监管系统纳入智慧城市治理体系,方便手机终端APP接入,全面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率。
满足群众就近治丧需求
建设社区集中治丧场所
《行动计划》明确,要补齐殡葬短板,建成较为完善的集中治丧服务体系,消除居民小区搭棚治丧乱象,提升城市面貌和宜居品质。具体而言,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主要依托市殡仪馆、东郊殡仪馆充足的火化能力和成熟的殡葬服务条件,通过馆内新建、现有场地提升改造、殡仪馆周边联合新建等方式,建设满足该区域群众治丧需求并辐射周边区域、包含遗体服务功能在内的大型集中治丧中心;同时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满足群众就近治丧需求、不具有遗体服务功能的社区集中治丧场所。
其他区(市)县则要充分依托殡仪馆、殡管站(殡管所),通过提升改造,拓展、完善服务功能,以自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包含遗体服务功能在内的区域全覆盖并辐射周边区域的集中治丧中心;根据群众需求,依托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满足群众就近治丧需求、不具有遗体服务功能的社区集中治丧场所。无殡仪馆、殡管站(殡管所)的区(市)县要结合总体规划,利用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改造)不具有遗体服务功能的多点位治丧场所。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到,要强化禁燃禁放管控。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群众祭祀高峰期,民政部门、城管部门依法拟定群众安全文明祭祀工作方案,在相关区域组织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香蜡纸钱,公安、交通运输、公园城市、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市级部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动,形成禁燃禁放多维度管理工作格局。
同时,还要在群众祭祀高峰期,依托殡葬服务机构、村(社区)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并广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益于生态环境的文明祭祀方式,发布文明祭祀倡议,形成绿色殡葬的良好社会氛围。(记者 缪梦羽)
(凤凰陵园转载)
凤凰陵园因在凤凰山麓又被称为"凤凰山陵园"或"凤凰山公墓",是成都十大公墓之一,也是成都北区离市区最近的墓园之一,交通十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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